规范教辅材料管理 严守八个严禁底线 鹰潭市第三中学规范教辅及课外读物管理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规范管理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30号)、《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31号),鹰潭市第三中学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用心营造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良好氛围。
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管理“八严禁”

中小学读物管理12条负面清单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存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存在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的;
5.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存在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9.存在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认识错误的;
11.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12.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温馨提示

月湖区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0701-6221749
学校举报电话:0701-6221707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规范教辅材料管理,是维护教育公平、减轻学生负担的重要举措。
请您继续关心、理解、支持学校工作,并积极参与监督。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鹰潭市第三中学
202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