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师:精益求精的“立法匠人”
近年来,江西立法工作亮点频现,离不开像罗师这样深耕幕后的立法工作者默默付出。如何在多方诉求中寻求平衡,使每一部法规既契合法理精神,又扎根现实?是她日复一日钻研与实践的核心课题。
自2017年以来,罗师作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现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干部),参与并承办了34件省级和设区市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调研与修改,以及部分省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其中多部法规开创全国或全省“首例”,她以扎实的履职实绩践行着“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立法初心。
◎文/图新法治报·赣法云 记者万菁
罗师在工作中
人物简介
罗师,生于1989年11月,现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干部,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及法学研究。曾获评2019年度、2023年度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立一部“管用的法”
《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于1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出台的全国首部省级城市更新条例,系统回应了城市更新工作中“谁来更新”“如何参与”“权益怎样保障”等关键问题,为全省城市更新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城市更新,归根到底是为了让人民生活更美好。”对于参与《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的罗师而言,她期待这部倾注心血的法规能真正落地生根,成为一部“管用的法”。
今年7月份,罗师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至办公厅研究室工作。回望立法实践,她参与、承办的每一部法规都如同亲手抚育的孩子,其成长与成效始终牵动于心。
立法过程中的博弈与权衡往往不为人知。在《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起草调研阶段,不乏有声音主张对未办理养犬登记、未系犬绳等行为,在现有罚款规定之外设置更为严厉的处罚手段,比如由相关部门扣押、没收和捕杀犬只等。
“表面上看,这确实是能快速见效的管理手段。”罗师分析道,“但犬只本身仍是个人或组织的合法财产,若允许有关部门径直采取扣押、没收或捕杀等措施,将构成对私有财产权的不当限制甚至剥夺。”
罗师认为,立法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更呼唤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坚定的法治信仰,否则任何宏大复杂的规范体系,都可能沦为文字堆叠,难以在现实中立得住、行得远。
“立法绝非纯粹的‘技术活’”
2023年11月30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这部聚焦数字经济关键要素的地方性法规,其顺利诞生的背后,凝聚着罗师及其同事历时近两年的不懈努力与专业智慧。
从初步起草到最终审议通过,这部条例的立法过程体现了严谨求实的作风。罗师告诉记者,他们团队调研足迹遍及省内外,行程数千公里,广泛听取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累计收集反馈近500条,对草案文本进行论证修改达30余轮。
正是在这种反复推敲、多方协商的过程中,难点得以化解,共识逐步凝聚,为条例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仅是罗师参与立法工作的一个缩影。自2017年以来,她参与、承办了34件省级及设区市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调研与修订,其中,多部法规更创下全国或全省“首例”,展现了地方立法的探索精神。此外,她还承办了民法典、金融稳定法、增值税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10余部国家法律在赣征求意见工作。
谈及立法工作的体会,罗师深有感触地说:“立法绝非纯粹的‘技术活’,不能仅凭经验积累就指望‘熟能生巧’。扎实的法学理论根基和对新知识的持续学习,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