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综治”联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2025-11-11 16:57 阅读
上栗县法院
近日,上栗县法院在县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2024年6月,张某(化名)骑电动自行车途经某路段时,因施工方(某工程公司A分公司)在作业时未在道路上放置危险警示标志,亦未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张某摔倒受伤,花费了医疗费七千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某工程公司A分公司负有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经鉴定评定了张某在此次事故中产生一定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因双方在赔偿事宜上始终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某便诉至法院。请求判令A分公司赔偿其因摔倒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等损失共四万余元。
该院入驻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收到该纠纷后,详细了解案情,认为该矛盾纠纷适宜先行调解。因双方争议比较大,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便报请综治中心启动联调机制,通过“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方式,组织当地司法所、村委等基层人员针对本案事实,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向当事人释法明理。通过耐心沟通,双方争议点逐渐清晰,调解团队趁热打铁,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寻求解决方案。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下一步,上栗县法院将以入驻县综治中心为契机,不断推动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机制,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努力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于未发、止于未诉,为平安上栗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