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收入拒执行 以身试法终获刑

2025-11-17 16:29 阅读
上饶中院

  司法权威不容挑战,积极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现实中仍有少数被执行人企图通过隐瞒收入、逃避申报等方式规避执行,最终不仅未能逃脱债务,反而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2017年至2023年期间,被执行人林某与彭某因未偿还李某、侯某、洪某等多位债权人合计200余万元的到期债务,被诉至上饶中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二人承担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林某与彭某未主动履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上饶中院依法向林某、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然而,二人始终未主动还款,也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

  2023年,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林某与彭某在某小吃店工作。因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上饶中院于同年7月27日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二人仍拒绝如实报告财产情况。

  鉴于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上饶中院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林某与彭某随后投案自首,并承认在该小吃店工作至2024年10月,其间每人累计领取工资34.3万元。2025年8月,上饶中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彭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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