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黑手”3天砸车作案30起——嫌犯昼伏夜出流窜多地行窃 宜丰警方在南昌将其抓获
大江新闻讯 (钟珍 伍自丰 新法治报·赣法云首席记者龚辰欣)“归根结底,他就是想不劳而获。”10月20日,在南昌警方的协助下,宜丰县公安局成功抓获一名流窜于宜丰、上高、南昌三地的“车窗黑手”。该男子在短短三天内撬窗作案30起,准备在南昌再次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擒获。
“如今防盗宣传已深入人心,多数车主不再在车内存放现金。他费尽心机,窃得现金数千元。”该局刑侦大队民警胥博文表示。
流窜多地撬车窗行窃
“最早的警情发生于10月18日凌晨。”当天8时至9时,宜丰县石市镇多名车主陆续发现车窗被砸、车内财物被盗,随即报警。民警接警后迅速开展摸排侦查,初步统计显示,仅10月18日凌晨石市镇就有近8辆车遭窃。经调查,该案犯罪嫌疑人系40岁的黎某。
10月18日凌晨在石市镇作案后,黎某并未停手,当晚便搭乘公交车前往不远的上高县,并于19日凌晨在上高县锦江镇连续撬砸8辆汽车车窗,窃得现金两三千元。其白天休整,每到次日凌晨零时准时外出搜寻目标,持续作案至6时才收手。
“10月19日上午,他乘公交车返回宜丰,当晚稍作休整,20日凌晨再度出手。”据胥博文介绍,这一次,黎某将目标转向宜丰城区,一夜之间连续作案13起。两次在宜丰作案,共盗得现金5000余元。短短3天内,他借助公交车在宜丰与上高之间往返,累计作案近30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黎某随身携带一把手电筒和一把梅花螺丝刀,确认座位上有包裹、手提袋等财物后,再用螺丝刀撬开玻璃。“有时撬开后只找到几十元钱,甚至只有几枚硬币。”胥博文说。
被抓时身穿窃来的衣服
“黎某在石市镇作案时,画面并不清晰,仅能辨识出模糊人影。”胥博文表示,由于乡镇公共视频覆盖不全、设备有限,尽管民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仍难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案件迎来转机是在10月19日。上高警方在侦办当地一起类似案件时,也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黎某,并迅速组织抓捕,但黎某侥幸脱逃。随后,上高警方将情况通报宜丰警方,请求协助布控,这一信息成功将两地案件线索串联起来。10月20日凌晨,黎某再度潜回宜丰城区作案,并在公共视频中清晰暴露行踪,这为民警锁定并抓获他提供了关键线索。
通过治安“三张图”平台综合研判,民警发现黎某已于10月20日下午离开宜丰,经上高辗转抵达南昌。警方研判,其此行并非逃亡,而是意图“转战”南昌继续作案。事不宜迟,宜丰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赶赴南昌,并与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取得联系,请求协助抓捕。
当晚,在南昌警方的密切配合下,民警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街道附近的一处公园亭内锁定黎某行踪。据胥博文回忆:“我们实施抓捕时,他刚吃完饭,正在亭子里休息,准备等到凌晨再次作案。”当时天气转凉,黎某身上穿的是从他人车内窃取的衣物。然而,他万万没想到,民警已悄然逼近。最终,民警果断出击将其当场抓获。“从接警到跨市擒获,我们整个过程仅不到72小时。”胥博文说。
盗窃所得已被挥霍一空
黎某为何如此执着于连续撬窗盗窃?在与胥博文的交谈中,记者逐渐了解到背后的缘由。原来,黎某此前有多次盗窃行为,属于典型的累犯。此次作案前,他刚从湖南浏阳刑满释放。
然而,回归社会后,黎某并未能顺利融入正常生活。“一方面是和家人的疏离,另一方面是他自己并不想踏实劳动谋生。在种种因素叠加之下,他最终又走上了老路。”胥博文表示,正是这种不愿付出、幻想不劳而获的扭曲心态,加上家庭关系的破裂,将他再次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胥博文表示,黎某盗窃所得的7000元至8000元现金及若干香烟,早已被挥霍一空,落网时身上分文不剩。
胥博文进一步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为1500元;但若多次作案(三次及以上),无论金额多少,均应追究刑事责任。而黎某不仅系累犯,更在短时间内作案近30起,情节极其恶劣,依法将面临从重处罚。目前,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