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时评:为“车轮上的民生”撑起“安全伞”
电动自行车虽小,却关系大民生,更考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日前,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全国首部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向赣鄱大地,无数电动自行车已穿梭在大街小巷。在中国城乡的脉络里,电动自行车不仅是交通工具,更是千万家庭生活节奏的承载者。如今,江西以全国首部省级专门立法的创新实践,为“车轮上的民生”撑起“安全伞”。
曾经,电动自行车“无处安放”的困境困扰着许多家庭:楼道充电、飞线如蛛网,安全隐患如影随形。《条例》的出台,首先是一份“疏导”的智慧——它没有简单禁止,而是用心疏导、用情服务。从新建小区必须同步配建充电设施,老旧小区可增建改建,到充电电费不高于居民电价,让安全充电“充得起”;从鼓励单位建设充电点,让职工“满电回家”,到开门立法,近800条民意建议被倾听、吸纳……法规条文浸润着市井烟火气,彰显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执政温度,字里行间流淌着浓浓的民生情怀。
27条法规,不分章节,却织就了一张从生产、销售到使用、报废的“全链条安全网”。《条例》的精妙之处在于它既抓住源头——要求产品符合国标,严禁拼装改装;又管住末端——禁止进楼入户充电,明确罚则;更面向未来——鼓励安装智能阻止系统、建立数据平台,用科技赋能安全。对于快递、外卖等新兴行业,它明确每月检查、电池健康评估等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不是“事后救火”,而是“事前防火”;管理不是“单打独斗”,而是“社会共治”。可见,这部法规全链条守护,织密安全网络,用“齐抓共管”的合力,解决了复杂的治理课题。
法律的威严不在于条文的多寡,而在于执行的有力。从信用管理让安全行为与个人诚信挂钩,让守护安全成为社会共识,到溯源调查为每起事故厘清责任,让“谁的责任谁承担”成为铁律;从网格化管理将安全防线延伸到每个社区、每栋楼宇,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到鼓励安装智能监控、烟雾感应、自动灭火等“黑科技”,用现代技术为传统管理插上翅膀……这部《条例》既有“软引导”,又有“硬约束”,刚柔并济护平安,让消防安全从规定变为自觉,让“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得到贯彻。
车轮滚滚向前,法治守护相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江西以这部“小切口、大民生”的立法实践,诠释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书写了生动注脚。这不仅是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进步,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一道温暖而坚定的风景线。
(彭松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