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敲警钟!吉安市通报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

2025-12-31 11:38 阅读
清风庐陵

  为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强化警示震慑,现将吉安市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永新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石桥法庭副庭长贺国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酒驾问题。2025年5月13日,贺国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10月,贺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吉水县农业农村局干部陈根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并酒驾问题。2024年7月25日,陈根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受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6月,陈根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万安县韶口乡南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赖克凤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酒驾问题。2025年1月7日,赖克凤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4月,赖克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福县洲湖镇中洲村党副书记康水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酒驾问题。2025年5月20日,康水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12月,康水生被党纪立案审查,其他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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