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400吨淤泥被露天倾倒——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清理并推进生态修复
近日,峡江县仁和镇网友朱先生(化名)在大江新闻《问政江西》栏目发帖反映,有车辆频繁在当地露天倾倒淤泥,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恳请相关部门介入查处。
对此,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回应,要求责任人限期清理淤泥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通过实施覆土、撒播草籽等措施尽快恢复该地块的生态功能。
车辆频繁露天倾倒淤泥
据朱先生介绍,江西勇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本承接了多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业务,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然而,近期有车辆频繁将淤泥倾倒在厂区西北方向约650米处、紧邻779县道的露天空地上。
“裸露的淤泥不仅影响村容村貌,一旦遭遇大风天气,扬尘还会飘散到周边农田和居民区;雨天,淤泥中的污染物还可能随雨水渗入土壤、流入附近水体,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威胁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朱先生呼吁相关部门尽快介入,严查这一违规违法行为。
限期清理并推进生态修复 涉事方承诺植树复绿
接到网友反映后,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迅速联合仁和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于1月6日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核实,江西勇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2025年10月停产以来,始终未恢复生产。朱先生反映的露天倾倒点,为林权权利人胡某国所有;实施倾倒行为的清淤人员为谢某冬,其倾倒的淤泥为仁和镇仁和村鸡笼管水库清淤及环境整治工程产生的弃土,并非污水处理厂淤泥。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了解到,2025年12月22日至30日期间,清淤人员谢某冬在征得林权权利人胡某国同意后,将水库清淤产生的约400吨淤泥倾倒在江西勇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西北方向约650米处的废弃土坑内。林权权利人胡某国原计划在该区域种植湿地松,但土坑底部为岩石结构且土壤贫瘠,不具备种植条件,所以想通过填入淤泥改良土壤性质,为后续种植做准备。
峡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指出,水库淤泥属于其他固体废物,未经规范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此类行为不仅可能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区域内原有植被,且淤泥中的有机物、重金属等成分在未经检测与管控的情况下可能对土壤及地下水构成潜在污染风险,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执法人员现场对清淤业务人员谢某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于1月7日正式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考虑到现场淤泥尚未完全硬化,机械清理条件不足,责令谢某冬于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淤泥的清理工作,并同步实施覆土、撒播草籽等措施,尽快恢复地块生态功能。林权权利人胡某国也已认识到此次行为的严重性,积极配合整改,并承诺待春季气温回升后,在该地块种植湿地松,以进一步巩固生态修复成效。
全媒体记者陈志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