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守护赣鄱文化瑰宝——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文化瑰宝”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2026-01-20 09:36 阅读
大江网-新法治报

  新法治报·赣法云讯 (记者江国稳)2025年1月19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关于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要加大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积极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

  2025年2月,省检察院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同年4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守护文化瑰宝”公益诉讼江西行主题活动,在各级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全力推动活动取得实效,以法治之力守护赣鄱文化瑰宝。

  赣南客家唱船习俗是流传于赣州市南康区横寨乡特有的舞龙灯民俗表演,至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对研究客家文化、民俗学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5月,该习俗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但是,该习俗因保护机制不够健全,面临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双重困境,存在灭失风险。

  2025年1月,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发现辖区该客家唱船习俗保护不到位问题。当月,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实地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该国家级非遗项目存在缺少固定活动场所、传承后继人才匮乏等情况。

  同年2月11日,该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支持赣南客家唱船习俗传承与传播,建立健全活动影像及实物资料征集保管制度,对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全面排查整改。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和分工,并从经费投入、场所设置、传承队伍建设、文化氛围打造、资料保管等方面采取整改措施。

  为推动赣南客家唱船非遗传承,拨付专项经费保障习俗活动,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建设传承基地。结合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扩建原固定场所,布设传习所与展厅,以图片、实物展示项目历史与内涵。强化人才建设,选拔30名传承人培养对象,由老艺人一对一指导,形成老中青梯队。组织开展为期20天的习俗活动,吸引3万余人参与。同时建立影像、实物保管制度,专人管护资料并制作“纸电”双版档案留存。

  2025年5月,该院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案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评估,有效推动了赣南客家唱船习俗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202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针对不可移动文物、红色遗迹、传统村落、自然遗迹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多种文化遗产类型的保护,通过多元办案,协同共治,取得显著成效。并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如:上高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上高会战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吉安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古书院行政公益诉讼案、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烈士纪念塔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其中,金溪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大夫第——文光牌楼”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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