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2026-01-30 11:14 阅读
大江新闻原创

  大江新闻讯 记者邓敏报道:1月29日,记者从《萍乡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有效填补该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空白,破解群众关注的道路挖掘频繁、养护不及时等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邓敏 摄)

  据悉,《办法》被列为2024年度政府规章调研项目和2025年度政府规章调研继续审查项目,由市城管局牵头立法调研和起草,适用范围涵盖城市道路及依附于道路的各类设施,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024年5月启动调研起草以来,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54条,反复修改完善,并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定为低风险。该《办法》于2025年12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31日正式公布。

  《办法》共五章39条,聚焦城市道路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第一章总则明确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确立“先地下后地上”等基本原则;第二章规范规划、建设、养护和维修,要求道路规划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建设质量标准及养护主体、经费保障等;第三章强化道路设施管理,明确十类禁止行为,规范临时占道和挖掘审批,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大修道路3年内不得挖掘,细化施工安全要求;第四章明确九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及相关赔偿、失职责任;第五章规定施行日期。

  为推动《办法》落地见效,市城管局将多措并举推进实施: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线上线下多平台解读条款,并于3月1日联合各县(区)在全市公园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开展多层次培训座谈,提升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等学法守法自觉性;强化刚性约束,从严查处擅自挖掘、损坏城市道路设施等违法行为,根治“拉链马路”顽疾,实现城市道路设施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管理。

打开APP阅读全文
用户点评
    打开APP,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