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十周年公益短视频征集活动启事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不断在深层次、新维度上探索出生态文明宣传的改革之路、创新之路,持续擦亮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金字招牌,结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安排,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日报社举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十周年公益短视频征集活动”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十周年公益短视频征集活动
二、参与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广大短视频创作爱好者及团体均可参加。(相关工作人员及家属不参与本次活动)
三、征集内容
作品须立足江西本土,紧扣生态文明建设主线,分为四大创作方向:
(一)山水赣鄱。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格局,呈现多样自然风光,展现江西省得天独厚、禀赋优良的生态基底;
(二)治理蝶变。聚焦全域生态保护修复与系统环境治理成效,集中呈现流域协同治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城乡人居环境提质、城乡污水垃圾统筹处置等重点工作实效,依托今昔实景对照,生动展现江西省将昔日生态“伤疤”转化为宜居宜业绿色空间的生动实践;
(三)绿色发展。聚焦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生态农业建设与绿色乡村培育、全民绿色生活践行,展现江西省立足生态优势、深耕绿色发展、实现生态与经济协同共进、互利共赢的实践成果;
(四)生灵家园。以长江江豚保护、鄱阳湖候鸟管护等我省特色生态案例为切入点,全面展现野生动植物管护、自然保护地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成效,绘就万物相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赣鄱生态画卷。
四、作品要求
(一)导向正确。投稿作品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符合法律法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健康,无低俗、违规、负面内容,语言规范、审美正向;
(二)内容真实。视频素材均为江西境内实拍,画面、故事客观真实,杜绝虚构编造;
(三)版权清晰。投稿作品须为原创短视频,无著作权、肖像权、音乐、字体等权属纠纷,严禁搬运、抄袭、盗用他人素材;
(四)格式规范。单条视频时长30秒至60秒,可报送系列作品;视频采用4K分辨率、MP4格式、横屏拍摄,不得带有水印、台标及商业广告;要求声画同步,搭配简体中文字幕;作者署名均放片尾。
(五)创作合规。全程禁止借助AI生成画面、镜头、成片等内容,一经查实使用AI制作,直接取消资格。
五、报送时间
作品征集:2026年7月31日—8月7日
评选结果公示:2026年8月12日
六、报送方式
报送邮箱:16637147478@163.com
投稿作品统一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命名,同步需报送视频原件、200字内作品简介、拍摄地点、作者联系方式。
七、作品评选
由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日报社牵头组成专家团,从主题契合度、内容真实性、创意表现力、画面制作质量等多维度综合评选出优秀作品。优秀作品将在大江新闻客户端、南昌地铁2号线展播,并统一颁发官方荣誉证书。
八、其他须知
(一)投稿人对作品版权、内容真实性全权负责,作品如引发肖像、著作权、内容失实等各类法律纠纷,全部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方有权直接取消其投稿、评选资格,若因投稿人违规行为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主办方将依法追究投稿人相应法律责任。
(二)主办方拥有投稿作品完整版权,享有公益性展播、汇编、媒体宣传、线下放映无偿使用权;相关使用行为仅限公益宣传范畴,严禁将投稿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经营活动。投稿人仅享有片尾署名权,主办方使用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三)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为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日报社,协办单位为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院、江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四)活动动态、优秀作品名单均在大江新闻客户端“生态日专题”统一发布,所有优秀作品对外展播时,主办方将统一添加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日报社官方水印,不做额外修改。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先生,13657009542
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西日报社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