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前7月蓝天碧水“成绩单”出炉

2026-09-02 04:40 阅读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原创

  8月3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6年1至7月全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并介绍我省“学好用好生态环境法典 共建共治美丽江西”相关工作。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6年1至7月,全省优良天数比率超96%。我省坚持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实施的重要抓手,形成了具有江西特色的改革经验,已全面摸排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550条,完成第一批省级线索清单报送。

  空气常新 水质常优

  2026年1至7月,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6.1%,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5%。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26年1至7月,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总体为优,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5.0%(水质优良率为95%)。主要河流中,长江干流、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水质为良好。

  摸排线索 完善机制

  今年8月15日,《法典》正式施行。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部署开展系列活动,推动《法典》在赣鄱大地落地见效。

  省生态环境厅举办全省法治专题培训班,覆盖法制审核人员、一线执法骨干和公职律师,开展法条解读、案例复盘和实务研讨;各处室对照《法典》条款,结合环评许可、水气土固废、噪声与光污染、自然保护地、低碳管理等板块开展条线学习。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全面梳理与《法典》不一致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维护生态环境法治统一。

  在配套制度方面,出台《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6)》,与《法典》同步实施,采用全国通行的多因子百分比裁量模式,制定265项细化基准;梳理修订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权力清单,按《法典》规定厘清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边界。

  在损害赔偿方面,对照生态环境部线索报送要求,全面摸排线索550条,完成第一批省级清单报送;加快修订《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综合性替代修复区域建设指南》,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及时、科学、有效修复。

  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推行差异化监管和“综合查一次”,检查总量压减32%;督促规范使用全省“一码通行”系统,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普法下沉 共治共享

  据悉,省会南昌在全省率先推进基层生态环境执法赋权落地。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特色普法活动近4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万余份,切实打通《法典》宣贯“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数字化执法监管,推动企业主动合规;深化“赣鄱生态 法典护航”普法宣传,推动《法典》精神入脑入心;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

  南昌市将依托现场检查、案件办理、生态修复实践等,针对企业、园区等开展“法条解读+风险提示”的精准式普法;深挖市井微普法阵地资源,融合文旅资源优势,推动《法典》宣传下沉商圈街巷,打造“生态法治+场景体验”的沉浸式普法。此外,健全公众监督机制,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引导群众依法监督、理性维权。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皮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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