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确长护险“三步走” 失能家庭有了新盼头
大江新闻讯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9月8日,我省召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吹风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先职工,后居民”原则,2026年底前,全省11个统筹区启动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7年起,逐步将未就业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范围;2028年底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全省。国家试点城市上饶市在2028年底前完成政策过渡。
目前,南昌、吉安、赣州、宜春、九江、新余、鹰潭、萍乡、抚州等地已印发实施方案,其他设区市实施方案也将于近期印发。
【失能家庭盼解困】
据介绍,截至2025年底,江西省60岁以上人口达929万人,占总人口的20.8%;65岁以上人口达64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据测算,全省重度失能人员有近14万人,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问题日益凸显。
在当前以家庭照护为主的传统模式下,一方面失能人员获得的照护质量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家庭照护人员身心疲惫、经济负担较重,“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家庭困境已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身边。如何解决失能人员,尤其是重度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
【缴费标准如何定】
长期护理保险从设区市级统筹起步,基金统一建账,不区分职工和居民。
在职职工缴费费率为0.3%,用人单位与职工本人同比例负担;退休人员费率为0.15%,单位不缴费;居民费率为0.3%,个人和财政同比例负担,建制当年费率减半,从0.15%起步,自第2年至第5年逐步过渡到0.3%。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就业人员或未就业城乡居民标准参保。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缴费。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
【待遇保障有力度】
起步阶段,待遇享受对象为重度失能人员,以后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报销不设起付线,按照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支持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三种服务方式,根据失能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鼓励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
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具体由各统筹区确定。以南昌市为例,全年支付限额平均约为1.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