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法院:执行对接纳税 单案利息收入完成纳税26万余元
2020-04-10 17:19 阅读
中国江西网

完税证明
中国江西网讯 万增光、记者张一骁报道:近日,黎川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范某某与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到位125万元涉案利息款。黎川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出具了《黎川县人民法院涉税案件税费缴纳告知书》,书面通知范某某到黎川县税务局申报应缴税费。范某某在缴纳各项税费263025.98元后,县税务局出具了完税证明,法院再将执行到位标的款125万元及时发放给申请人。
据悉,为切实加强对民间借贷案件个人所得税的管控,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减少税款流失,黎川县人民法院和黎川县税务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税费征缴、执行协助等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涉及民间借贷等金钱给付类案件,对于执行到位的利息,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通报,由税务机关依法征税。
这一举措对规范县域民间借贷行为,整治借贷市场,增强国家税收管控和征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促使税收制度得到更有效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