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历史名人:一甲探花邓以赞
邓以赞(1539—1592),字汝德,号定宇。青山岗人(今红谷滩区生米镇)。明隆庆元年(1567)丁卯科举人。明隆庆五年(1571)辛未科探花,中张元忭榜头名进士(会元),廷试第三名(探花),考官为吏部尚书、大学士张居正,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学士吕调阳。会试试题:“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一节。邓以赞在试卷中挥洒笔墨云:“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为悦者也……,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试毕授翰林院编修。

以赞自幼沉默寡言,经常听父亲与别人谈论学问,就拉着父亲的衣服跟在后面,偶尔说出来的话像老儒士一样,而且他又勤奋好学,在安静的小屋里学习,神情光彩照人。
进入翰林院后,他担任编修官,不随意结交朋友,慎重地对待财物的取舍,即使是吃粗茶淡饭,也能安然自若地吟诗。

万历元年(1573)张居正掌国政,邓以赞时有谏议,遭居正忌恨,遂辞归。后又起任南京国子监祭酒,擢礼部右侍郎,转吏部,又上疏请建储,力斥三王弊端。后诏令为吏部右侍郎,力辞不拜。母故,不胜悲丧而卒。赠礼部尚书,谥文洁。著有《定宇先生文集》《文洁集》等六卷行世。邓以赞登第二十余年,在官仅满一考(六年)。

邓以赞自登进士起二十余年间,实际在任仅满一考(即一届任期)。后退居西山,隐居山林,身处陋巷,长期在罗溪书院讲学。
邓以赞由翰林院官员起家,执掌吏部铨选事务,每次被征召出任官职,都因想留在家中而竭力推辞,直至朝廷再三敦促方才受命。他深明心性本体,生活清静淡泊,所居陋巷之中,书桌坐榻积满尘埃,却神态庄重、容貌安详,致力心学,师承阳明心学一脉,为江右王门重要学者,令天下人敬重。著有《邓文洁文集》。
后因母亲去世,“其母病故因不胜悲戚而卒”,他在守丧期间悲痛过度而去世。朝廷追赠其为礼部尚书,谥号“文洁”。入乡贤祠。
综其一生,他为官则清廉刚直,不附权臣张居正,敢于在国本问题上直言。居家则孝行突出,多次因母辞官,守丧致哀而卒,堪称儒孝典范。从政则淡泊宦途,虽身居高位却屡召不赴,更重家庭与道义。学文则文人风骨,以科举高第入仕,兼具学问与气节,谥号“文洁”概括其一生文采与操守。邓以赞卒后,皇帝敕葬。

清·方苞《明诗综》里收录了他的诗:
思归
星河云气淡,萸菊露华清。宦况慵兼病,乡愁断又生。入秋偏远梦,逐日计归程。南雁空中唳,能禁此夜情。
青山岗邓氏大家族,以诗书传家,仁德育子,屡有文韬武略、留于青史的名宦忠义之士,而其显者,尤以邓以赞为最。另外,邓以赞哥哥邓以诰、弟弟邓以诚,二子邓履圆、邓履右同样出类拔萃。
邓以诰(1517—?),字汝钦。嘉靖十三年(1534)举人,年仅十七,授建阳教谕。升广东博罗知县,迁刑部主事,调任衡州知州。一次,衡阳欧揖之、欧相之兄弟用贿赂的方法捐得官职,却因“僧多粥少”,没有疏通打点到通判处,通判怒,欧氏兄弟因此被诬为有罪,被发配到云南、福建等地。邓以诰知道内情后,“白其冤于副使”。副使虽然也知道欧氏兄弟下狱的真正原因,却又不愿得罪通判,又顾忌到欧家富实,如果秉公执法把他们放回去,“恐人言无以自明”。以诰当庭即严辞令色,“明公但论应出与否,不必难其富也”。副使最终公正执法,欧氏兄弟无罪释放。
邓以诰居官廉洁,即使是所得俸禄,也尽散以周恤故旧,常言“吾每从一筻一履调御此心,视一切真土苴也”。著有《衡州府志》《澹台词讲义》《孝经》等书。
邓以赞弟邓以诚,字汝立,万历七年(1579)举人,官至知州。
邓以赞幼时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从小就接触到理学一些深奥的问题。一次,他父亲和姑父谈论到为学之道,他姑父说:“如今世上没有个怕人的人。”邓以赞肃容拱之。姑父问他:“我此言可听吗?”邓以赞即对答:“至哉言也。”怕人不仅仅是畏祸,更是足以尽学问之道。怕人即是谨独,曾子所说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也就是这个意思。能怕人则威武不屈。后来邓以赞解试第一,“在京博一第”,他父亲写信给他说:“周公之所以能成为大圣人,那是他不骄横;齐桓公失在一言,而诸侯多纷起叛乱。”以此告诫他为人为学之道。以赞为王守仁之后学,“澄神内照,洞彻性灵”,对阳明先生的学说多有继承和发展。他说:“学问须求自得,天也不做他,地也不做他,圣人不做他”,所言骇世之听。
邓以赞长子邓履圆,字芳竹。由父荫补官,初授南京刑部照磨,除常州别驾。为御史按郡时,有“英明吏治,清白家风”之誉。内转顺天别驾,复迁南京刑部主政,卒于官。邓履圆秉承家学,“恂恂儒者”,精通《左传》。
邓以赞次子邓履右,又名履中,字左之。明崇祯十五年(1642)壬午科举人。时任江西右参议、提督学政侯峒曾独赏其才,一时名噪海内。诗文苍凉古雅,与陈宏绪、徐世溥齐名。于崇祯十六年癸未病卒于燕京之白沟驿,终年四十四岁。著有《仰止堂集》《文献通考续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