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究竟是为谁

2025-12-15 16:23 阅读
音乐之旅

如果要以功能性来将艺术创作分类的话,那么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以个人的想法为骨架,进而创作出自己想要展现的作品。也就是所谓的艺术家,指的就是朝此方向前进的人,为了艺术理想而创作;另一种则是将个人定位为社会的一分子进而从事创作。创作者意识到社会的需求与供给,将自己置身在此方向中,自然就会出于价值交换为考量,为了现实需求而创作。前者只需交代自己、让自己满意就行,而后者需要交代别人、努力让别人满意,以此来换取名和利。正如人民艺术家王蒙说的那样:“金钱与名利都是粪土,但我不得不在粪土上生存。”

根据艺术概论对于音乐创作的定义来看,创作,是创作者对外在世界的感知和对内心世界的求索。正因为如此,才会呈现出“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样的差异。因为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受教育程度、文化背景、还有理论视角都不尽相同,因此人跟人的悲欢并不相通,审美观念只能大同而难以一同。这就存在一个作品的审美由谁来作主的问题。如果是受甲方委托创作的作品,那么作品就要符合甲方的审美需求。如果是由公司法人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组织的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组织承担责任与制作成本的作品,那么作品就要符合法人或组织的审美需求。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之外,创作者通常还会遇到第三种情况,那就是通过作品研讨会,或专家论证会来搜集意见和建议,继而想要达到“集思广益”的效果。笔者认为往往这样的作法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态度大于实质、形式大于内容。因为很多时候,真正的创作灵感正是那一下不假思索的、从创作者的内心直接流淌出来的,如果还需要再去想一想、再去琢磨琢磨,基本上就已经脱离本心了,然后再通过会议专家讨论、一场头脑风暴过后,很可能就打不到方向了。因为得失心最容易让人失去本心,而不忘初心,才能方得始终。

很多人的动嘴,只是一时兴起,他其实并不比你更了解你的实际状况,他仅仅只是出于场面和脸面说了几句话,而最终要去承担结果和后果的人却是你。因此,我们不能太在意那些只会在嘴上给你提供观点、而无法真正给予你建设性的提议与实质性帮助的人。要知道不承担后果的人无权参与你的重大决策。而当你一旦将人生的决策权拱手相让于他人,也许悲剧的帷幕便悄然拉开。所以说“观棋不语真君子”。

笔者认为,最理想的创作,是作者能够根据自身的灵感、技术、审美水平、还有个人意愿来决定如何创作。如果一件事情是发自本心自愿去做的,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情绪,也有信念去克服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毕竟,强扭的瓜不甜,一切事物都有相应的规律,都有它的道。

一滴水如何才能永不干涸,答案是让它流向大海。如果一位音乐创作者,不会再为了参赛评奖而创作,而是将从以往关注自身的业界荣耀,全面转向关注大众的文化需求,那么他的音乐创作才会开启新的篇章。(文/赵迎)

心灵音乐人赵迎,代表作品《易经序曲》《心密码》《风中的行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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